根据中央提出的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的“六稳”方针,结合房地产市场的实际,住建部提出了2019年房地产市场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三稳”调控目标。显然,正确认识“三稳”,是房地产市场各主体提高研判2019年房地产市场的有效性,进而自觉矫正自身行为的重要前提,而房地产市场各主体对自身行为的矫正,必然会起到促进房地产市场运行有条不紊的客观效果。所以,正确理解好“三稳”,无论是对房地产市场整体,还是对房地产市场中的各行为主体,都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要用格局观来认识“三稳”。房地产市场有自身的格局,但是房地产经济只是宏观经济的一个子系统,所以,必须从宏观经济的大格局来认识“三稳”。我国目前宏观经济的大格局大致可概括为新常态+下行压力,即那种高热经济已不现实,常温下的平稳增长才是主基调,但这个主基调又面临着一定的经济下行压力,而经济过度下行必然带来一系列问题,“六稳”正是对这个大格局的应对方针。小格局要服务于大格局,房地产业实现“三稳”就是对“六稳”的贡献。只有“三稳”才能稳住房地产开发投资,才能对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进而为经济增长做出稳中有增和有质量保证的贡献。
要用风险观来认识“三稳”。地价与房价紧密相关,稳地价是稳房价的基础,地价稳要靠房价稳来最终表现。稳地价和稳房价,首先要明白的是,这两个价格不能涨速过快,否则会带来房地产泡沫膨胀加速、消费性购房困难加大和对实体经济的挤出效应加剧等风险。事实上,在现行调控措施下这两个价格尤其是房价总体上也不可能涨速过快,中央一再强调的坚持调控不放松很大程度上就是这个意思。其次要清醒地认识到,房价也不能下跌过快,否则会带来金融机构的房地产信贷资产贬值速度过快、房地产开发投资的牵引动力过弱、持有在建和待售商品房的开发商资金链断裂、已购房特别是价跌前夕已购房居民不满情绪的快速累积等风险。稳预期又是稳地价和稳房价的基础,大家都把地价房价波幅不能过大的形势认清了,都理性行事了,地价房价就稳得住了。已经发生的多次有关房价的各级“约谈”和近日住建部向部分2019年一季度地价房价波幅较大城市进行的预警提示等都说明,要防风险就必须“三稳”。
要用周期观来认识“三稳”。的确,房地产市场波动有周期性,如果当前的房地产市场是处于较低位的话,那么它一定会有爬高的时候。然而,房地产市场的周期还有长短之分,从目前的条件看,在较低位徘徊并回暖会有一个不很短的过程,即这一轮周期不会很短,也就是说,当前的房地产市场整体上不具备快速升温的基础。“三稳”不是短时的“三稳”,而是有一定时长的“三稳”。重视升温质量,保持平稳增长,应该是当前这个周期的特征。指望短期内房价大涨不现实,期盼短期内房价大跌也不现实。
要用空间观来认识“三稳”。房地产在空间上的不可位移性,决定了其市场较强的区域性,进而决定了不同区域地价、房价和市场预期的差异性。因此,“三稳”必定带有鲜明的空间特征。虽然城市之间地价、房价和预期的变化会有一定的相互传染性,但是,因城施策,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三稳”目标及其实施措施,才能避免盲目跟风,失之理性。
从湖北省2019年第一季度房地产市场运行实际看,“三稳”的总体表现是明显的。一是一季度全省商品住房销售均价环比增长保持在2.4%这个比较稳定的水平上;二是一季度全省住宅开发用地供应同比下降33%,说明土地交易不够活跃,总体地价水平不高;三是一季度全省商品住房库存截至3月末的平均消化周期8.4个月,同比增长2.1个月,环比下降0.3个月,全省新建商品住房供销比保持在市场供求基本平稳的0.9:1。
不过,从“四观”层面看“三稳”的话,湖北省的“三稳”在总体上应该会有更好的表现。比如一季度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增长6.9%,虽然增幅较2018年全年提高了4.3个百分点,但仍然明显低于2019年一季度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1.8%的同比增长水平。湖北省2018年GDP增长7.8%,比预定目标的7.5%多0.3个百分点,2019年的GDP目标调增为7.5%-8%,是少有的调高目标的几个省之一。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全省总体上的房地产开发投资应该对经济增长有质量更优和力度更稳的贡献。再比如,全省住房开发用地供应量如果更稳定的话,后期住房开发投资增长就会有更稳定物质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