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征求<城乡给水工程项目规范>等38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意见的函》。作为38项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之一的《建筑和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征求意见稿)得以全文公开。征求意见稿最大亮点在于对工程防水设计工作年限进行了大幅提高,规定屋面、外墙工程防水设计工作年限不应低于25 年;室内工程防水设计工作年限不应低于30 年;地下、道路桥梁等不应低于工程结构设计工作年限。请速围观并及时反馈你的宝贵意见。《建筑和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征求意见稿)最大亮点在于对工程防水设计工作年限进行了大幅提高。规定:
1.地下工程防水设计工作年限不应低于工程结构设计工作年限;
2.屋面工程防水设计工作年限不应低于25 年;
3.外墙工程防水设计工作年限不应低于25 年;
4.室内工程防水设计工作年限不应低于30 年;
5.道路桥梁工程路面(桥面)防水设计工作年限不应低于路面结构(桥面铺装)设计工作年限;
6.非侵蚀性介质蓄水类工程防水系统设计工作年限不应低于工程结构设计工作年限。
《建筑和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征求意见稿)部分内容如下:
完整版本请点击:《建筑和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征求意见稿)进行查阅,并请于3月15日前将意见函按以下联系方式反馈至住建部标准定额司。联系人:郭庆习 010-58933043电子邮箱:chxgf@ccsn.gov.cn通讯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邮编:100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