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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公布2016年建筑防水 卷材物理性能检验比对情况

为提高建筑防水卷材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提高各实验室的检验水平,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开展了建筑防水卷材物理性能检验比对工作。7月11日,质检总局发布《关于2016年建筑防水卷材物理性能检验比对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

《通报》指出,各有47家检验机构参加了弹性体(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和聚氯乙烯(PVC)防水卷材物理性能检验比对,各有46家提供的比对结果为满意,2家结果为不满意。共有93家企业实验室参加了弹性体(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物理性能检验比对,89家提供的比对结果为满意,1家结果有问题,3家结果为不满意。共有20家企业的实验室参加了聚氯乙烯(PVC)防水卷材物理性能检验比对,比对结果均为满意。

针对比对活动发现的问题,质检总局要求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处理工作:检验结果不满意的检验机构将由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仍不满意的,应依法取消其发证检验资质;检验结果有问题或不满意的企业由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督促整改,提升检验能力;对未参加比对,但提供了合理证明的企业,地方质监部门要加强跟踪监督检查工作;对未参加比对活动,且无正当理由的企业,建议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将有关情况通报投资主管部门和工业主管部门。(简 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