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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绿色建筑选用产品”证明商标的通知

桂春芳  理事长:

你好!为落实国务院《绿色建筑行动方案》,按照《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的要求》,受工信部和住建部的委托,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决定开展“绿色建材”的认定,获得认证的企业有权使用“绿色建筑选用产品”证明商标及证书,此商标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注册,是用于证明建材产品的性能符合绿色建筑功能需求的标志,是绿色建筑选材的必要条件,企业参与招投标时加五到十分,受法律保护。

北京东方雨虹,盘锦禹王,广西金雨伞,广东科顺,北京蓝翎,潍坊宏源等企业已经获得该商标,现将文件发送给您,请组织企业申报,我们将给与百分之十的组织经费。还望得到您的大力支持!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CTC)
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       高  林
电话:13522675081
邮箱:ctc_vip@126.com